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,督查:处置不当内容简介:

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,督查:处置不当。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,去年10月的一天,他们购进七斤芹菜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两斤进行抽样检查。一个月后,他们接到了检验报告,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,说你的芹菜不合格,他又又出去了,要不挑进了验走不走。涉案的七斤芹菜中处两斤用于抽样检查,剩余的五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四元价格售出。

处罚决定书认定,因涉案芹菜已售出,无购买者信息,无法召回,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,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,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,对其作出6.6万元的处罚。 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了,对了吧,是吧,但是我也接受,但是你不要太把这一下子抬死。

你说我得卖多少吨,那个青菜,那个菜这回来,这回来六几了去,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,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,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,你你说这几十块钱,你看就你就罚他几万块钱,这个做法相当不相当相等。 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芹菜这个案子,确实说是还是有点。 有点问题啊,你你你你办一个检验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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