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夹馍带“潼关”需交99800元内容简介:

11月21日,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@大参考 ,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“潼关”俩字,被“潼关肉夹馍协会”告了,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,想要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个商标,需缴纳99800元。商户们告诉记者,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,全国有上百家。据了解,“潼关肉夹馍协会”是在2015年12月注册的“潼关肉夹馍”商标,但是国际分类是第30类,也就是方便食品类。而小吃店的商户说他们属于第43类,认为“潼关肉夹馍协会”起诉他们不合理也不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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